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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6-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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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4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负责处理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我区中长期外事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区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政府、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来文办理,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来文办理

(二)负责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的批示,对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政府工作部暑和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外网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督促检查各镇、政府部门对群众服务热线反馈问题的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反馈。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八)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区对外交流合作部署,对全区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十九)承办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各领域对外交往。

(二十)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二十一)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二)负责我区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区的涉外事务。

(二十三)统筹协调全区国际友好城市工作。

(二十四)承担我区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

(二十五)指导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我区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七)协调、配合中央和省、市驻营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中央和省、市驻营金融监管部门和驻营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八)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区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九)负责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区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指导全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地方性金融法规和规章草案。

(三十)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区直接融资工作。

(三十一)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十二)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十三)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三十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

(三十五)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六)负责全区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三十七)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三十八)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三十九)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四十)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指导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四十一)负责协调农村地区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四十二)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四十三)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十四)承担区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股。负责为区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活动的宣传策划、媒体采访组织协调和新闻稿件审核等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处置全区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指导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二股。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印制发放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三股。负责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区政府年度会议计划;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区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与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和职工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负责区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综合数据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协调管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负责《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印发工作;负责指导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电话中心工作;组织承办全市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决策前专家评估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征集、归纳工作;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前瞻性、预见性、综合性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负责区政府顾问、专家的聘请、聘任、管理、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区政府参事联络工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区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股。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干部档案、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协助区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外事股。负责本区与国际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谋划全区国际友城布局,拓展新的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研究与探讨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新途径;负责组织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外国驻华使馆外交官及国际友好城市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国际友好人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报批工作;办理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区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区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涉外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我区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区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区政府涉及港澳的有关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来我区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金融股。负责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区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组织全区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区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市驻营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负责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统筹推动全区金融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区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统筹指导全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地方性金融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负责信访、舆情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制订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做好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金、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投资公司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牵头全区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扶贫开发股。负责请示、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扶贫开发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综合性政策、文件起草制定工作,研究提出扶贫政策建议;承担扶贫开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承办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重点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脱贪攻坚先进评选表彰组织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扶贫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业、就业、生态、科技、金融、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到户机制,完善资产收益扶贷模式,开展份合作制扶贫;负责指导贫困地区发展家庭手工业扶贫;指导各镇抓好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指导、服务和动态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贷扶贫项目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协调保险机构开展扶贫保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保障兜底扶贫、残疾人扶贫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易地扶贫搬迁贪因人口规模、分布,并组织、指导有关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监督检;参与制订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协调联系中央、国家机关、省直单位、市直单位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交流;负责京津冀扶贪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协调联系部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开展扶贫开发及民主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国际、国内减贫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准脱贪驻村干部和贫因户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培训和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扶贫扶志工作;负责扶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脱贫滚动计划和年度减贫计划;负责贫因识别、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贫困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负责指导检查各镇扶贫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贫困退出及贫困退出核查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扶贪开发数据信息平合建设、运行维护、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国家和省、市对我区区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各镇对标国家和省、市考核指标开展扶贫脱贫工作负责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对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组织对贫因退出、考核、验收、评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査巡查;负责扶贫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编制30名(含区长、副区长),其中行政编制22名、锁定事业编制8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328日起施行

来源: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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