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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号)(设立)
发布时间: 2015-08-04 点击次数:?
兴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序号 |
事证号 |
单位名称 |
开办资金(万元)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范围 |
举办单位 |
1 |
113082200277 |
兴隆县食品检验中心 |
200 |
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 |
刘素华 |
承担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食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
兴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