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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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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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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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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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后实施部门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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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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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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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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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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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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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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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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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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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住宅建筑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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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令第49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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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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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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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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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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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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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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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下放市、县级实施。此项审查工作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备案工作我市已于2015年根据承市政字[2015]125号自主下放至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包括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质量事故查处权、行政处罚权。此次再次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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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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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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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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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八条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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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县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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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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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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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10个工作日
承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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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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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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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下放市级实施。纳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编码为:129001。市级审批办理范围为市园林局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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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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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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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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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河北省建筑条例》(200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第18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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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县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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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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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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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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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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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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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下放市级实施。并入我市“1100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为其子项。办理范围为双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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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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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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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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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第八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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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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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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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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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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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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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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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托县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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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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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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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道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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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第三十八条
《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第9号)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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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农牧局农机监理所、县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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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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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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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出具鉴定结论之后的5个工作日
承诺:出具鉴定结论之后的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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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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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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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下入市、县级实施。原来省、市、县都有此项权力,此次明确市、县具有,省里不再有此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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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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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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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隔离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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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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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兽医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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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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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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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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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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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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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已于冀政办〔2016〕7号委托市级实施,此次将委托调整为直接下放市级实施。市级衔接,并进一步委托下放至县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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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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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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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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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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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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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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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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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无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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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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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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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下入县级实施。原省市县三级均有此项权力,现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权力明确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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