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30 点击次数:?
隆政办发〔2017〕66号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安州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将清单管理制度向乡镇、街道延伸拓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乡镇、街道接此通知后,务必通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等方式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开县政府审定的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以及接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责任清单内容包括: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各类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接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得在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以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对已经取消行政职权变相行使,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现象。
三、强化履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从落实主体责任出发,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决杜绝管理越位、缺位、错位,克服懒政、怠政,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
四、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简政放权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效果,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接受监督,通过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不断完善,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未公开、公开不到位,或违反规定行使职权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