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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 “四个坚持”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 2021-03-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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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始终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契机,将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全周期、全方位,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以法治思想加强学习教育

始终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条例》《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实操工作手册》等机构编制有关法规纳入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和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同时,向全区各部门发放《条例》《规定》《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1000余册,在矿区报、矿区发布、区机构编制网开设专栏进行深入解读,切实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增强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以法治理念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强化党管机构编制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作为加强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的头等大事,研究制定《中共井陉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井陉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重大改革、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在规则之内把规则用活。

二是制定完善机构编制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编制使用核准、规范进人程序、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措施,对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人员流动程序等进行规范。继续实行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工资联审制度,完善协调约束机制,坚决杜绝超越权限和不按程序审批机构编制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统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制度,为科学决策、加强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是扎实推进流程再造。以优化工作流程为切入点,就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基本环节、编制使用核准网上办理工作流程等进行细化和明确,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坚持以法治思维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圆满完成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各项工作按市时限要求提前完成到位,各乡镇、街道按照新的机构和职责平稳运行,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学习强国、《石家庄日报》及省市委编办对我区此项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是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组织协调交通、文化、市场、农业领域涉改门,将分散的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统一的执法队伍,实现了方案印发、机构组建、挂牌履职无缝衔接。同时,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镇和街道延伸,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

三是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凸显。坚持保重点保急需,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重点工作、基层一线、民生领域倾斜,真正发挥出最大效用。设立井陉矿区人民医院,结束了矿区15年没有公立医院的历史;设立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整合资源组建矿区中学,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坚持以法治方式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开乡镇、街道及区工业园区等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深化机构改革全面检视“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找出症结,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二是实施事业单位监管问效。通过实地核查、年度报告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后监管问效。对抽查发现履职不到位、超范围开展业务等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始终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贯彻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区政策性超编问题及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严肃性进一步增强。

来源: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