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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政事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
发布时间: 2018-07-02 点击次数:?
海港区“政事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10个重点问题的公示
按照海港区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提示13,现将整改“回头看”工作10个重点问题公示如下:
1、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
2、行政机关背离公平竞争原则,违规指定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论证、鉴证鉴定等事项。
3、行政机关对于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长期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各类临时机构。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
5、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7、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对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已列入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不能按照期限完成脱钩改革。
8、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将办公用房无偿(低价)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
9、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取酬;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取酬。
10、其他不符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的情形。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
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来源:海港区编办
责任编辑:海港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