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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1-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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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2020-1-1日发布        2020-1-1日实施


中共兴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

 

一、事项名称: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二、适用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

三、设立依据:

1、中央编办发〔2016〕3号《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2、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依据文号。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中共兴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兴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兴隆县政府办公楼五层510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需要申请和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的机关群团。

八、申请材料《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九、办理方式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当场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受理、复核、办结发证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当天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当时自取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政府五层510室

(二)电话咨询:7552360

(三)网上咨询: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政府五层518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7552365

(三)网上监督投诉: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