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
发布时间: 2017-06-12 点击次数:?
承双审改办〔2017〕4号
关于公布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双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
双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共59项)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1 |
111308027857320325-XK-001-00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 |
编写节能评估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于2010年9月17日发布) |
节能专项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1项。 |
2 |
111308027857320325-XK-002-000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 |
核准项目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于2014年5月14日发布) 2.《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于2014年12月8日发布)
|
项目申请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2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3 |
|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 |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于2014年5月17日发布) |
资金信用证明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2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4 |
出具经审计的企业最新企业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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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项目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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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6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 |
核准项目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于2014年5月14日发布) |
项目申请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2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7 |
|
工程建设项招标方案核准 |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 |
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的招投标专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令第613号,于2011年11月30日发布)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省九届人大公告第54号,于2001年9月27日发布) |
招投标专项报告 |
|
8 |
1113080200050150XF-XK-004-000 |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双桥区民政局 |
注册登记时,验资报告 |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十至十三、十五、十九至第二十六条 |
验资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5项。 |
9 |
变更法人时,离职审计 |
离任审计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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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销登记时,清算审计 |
清算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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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13080200050150XF-XK-005-00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双桥区民政局 |
注册登记时,验资报告 |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五至第十八条 |
验资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8项。 |
12 |
变更法人时,离职审计 |
离任审计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9项。 |
||||
13 |
注销登记时,清算审计 |
清算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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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14 |
|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初审 |
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
《承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规定》第四款,第三条 |
维修工程监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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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维修工程决算审计 |
维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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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3亿美元以下 |
双桥区商务局 |
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条(2014年修订) |
验资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9项。 |
17 |
调整成备案 |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审批(3亿美元以下) |
双桥区商务局 |
出具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八条(2014年修订) |
验资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9项。 |
18 |
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衔接省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8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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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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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作企业(3亿美元以下)的审批 |
双桥区商务局 |
出具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条(2014年修订) |
验资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9项。 |
20 |
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衔接省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8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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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21 |
11130802MB0U4385X1-XK-001-000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新办或校验需提供: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令第308号,于2001年6月20日发布)。 |
医疗机构法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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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1130802MB0U4385X1-XK-002-000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新办或校验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并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令第308号,于2001年6月20日发布)。 |
毕业证、资格证、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证明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23 |
11130802MB0U4385X1-XK-003-000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设置需提供:设置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卫生部令第35号,于1994年8月29日发布)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务院令第149号,于1994年2月26日发布) |
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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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设置需提供:可研报告 |
可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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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执业登记需提供: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
建筑设计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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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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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登记需提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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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130802MB0U4385X1-XK-005-000 |
医师执业注册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卫生部令第5号,于1999年7月16日发布) |
健康证 |
检查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检查 |
28 |
11130802MB0U4385X1-XK-006-000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延续需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
1.《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4号) 2.《河北省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冀卫规监督〔2014〕2号,于2014年4月22日发布) |
健康证 |
检查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检查 |
29 |
新办或延续需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
|
检测报告 |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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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30 |
11130802MB0U4385X1-XK-007-000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新办或复核需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卫生部令第80号,于2011年2月14日发布) |
检测报告 |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
31 |
复核需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 |
健康证 |
检查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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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1130802MB0U4385X1-XK-008-000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新办需提供: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射防护检测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卫生部令第46号,于2006年1月24日发布) 2.《河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九条(冀法审[2007]85号,于2007年12月29日发布) |
检测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76项。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
33 |
校验需提供: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 |
检测报告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34 |
11130802MB0U4385X1-XK-009-00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卫生部令第46号,于2006年1月24日发布)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74项。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
35 |
11130802MB0U4385X1-XK-012-00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卫生部令第46号,于2006年1月24日发布)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75项。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
36 |
|
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卫生部令第 59 号,于2008年5月6日发布) |
健康证 |
检查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检查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37 |
11130802MB0Q06377H-XK-003-000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百七十二项(于2004年6月29日发布)2.《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于2003年10月30日发布) |
初步设计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1项。 |
38 |
11130802MB0Q06377H-XK-004-000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水利部令第31号,于2007年11月29日发布)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52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39 |
11130802MB0Q06377H-XK-010-00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主席令第88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正) |
防洪评价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53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40 |
11130802MB0Q06377H-XK-061-000
|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采伐调查设计文件和有关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41 |
11130802MB0Q06377H-XK-064-000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6项。 |
42 |
11130802MB0Q06377H-XK-065-000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65项。 |
43 |
11130802MB0Q06377H-XK-013-000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方案审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主席令第39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5日修订)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55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44 |
项目验收进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衔接冀政发【2015】45号附件1第56项。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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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1130802MB0X12466T-XK-007-000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培训证明 |
《特种设备安全法》,十三条、十四条,本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十六条、十七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
培训证明材料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46 |
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
体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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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47 |
12130800MB0W59044T-XK-002-000 |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
双桥区国土分局 |
地质报告及相关图件、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2.《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于2007年4月6日发布)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于2009年3月2日发布)4.《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240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于2007年02月6日发布)6.《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国务院令242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令第152号,于1994年3月26日发布)8.《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于2008年8月13日发布) |
地质报告及相关图件、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
|
48 |
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相关图件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于2009年3月2日发布)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于2007年02月6日发布)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国务院令242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令第152号,于1994年3月26日发布)6.《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于2008年8月13日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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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采矿权注销需提供: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施行);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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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50 |
11130800000515004D-XK-006-000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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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公安部令第86号,于2005年12月3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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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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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
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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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12130800MB0W59044T-XK-008-00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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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二章、《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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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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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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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四章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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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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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新设的审批或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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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计划书、地质勘查实施方案、附图、申请区块范围图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2.《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于2007年4月6日发布)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240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于2007年02月6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令第152号,于1994年3月26日发布)6.《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于2008年8月13日发布) |
勘查工作计划书、地质勘查实施方案、附图、申请区块范围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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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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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的审查或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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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需提供: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意、取得勘查许可证不足两年的,附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勘查实施方案附图、申请区块范围图、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查意见。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2.《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于2007年4月6日发布)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十六条(国务院令第240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于2007年02月6日发布) 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国务院令242号,于1998年2月12日发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令第152号,于1994年3月26日发布) |
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意、取得勘查许可证不足两年的,附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勘查实施方案附图、申请区块范围图、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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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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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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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四章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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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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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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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第七章(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施行)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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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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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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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第十八条(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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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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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换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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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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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5月22日是修订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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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