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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三定

发布时间: 2016-04-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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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0107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附件:《滦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10号)和中共滦平县委、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滦字[201010号),设立滦平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附加费等四项交通规费的收费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建立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的综合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运输场站、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市场监管和有关设施规划及管理;指导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三)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内河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四)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负责全县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八)负责组织贯彻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组织吸纳和利用外资,管理公路、水路交通涉及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开展国际、国内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及有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对运输和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实行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及政风、行风建设。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会、青年团、妇女、武装等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滦平县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行政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提案、督察、打字文印、年鉴编纂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调研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局党群部门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科级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调整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思想政治研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受有关部门委托组织专业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聘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员录用的考核工作;负责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文书、财务档案的归档及查阅工作;负责妇女、计划生育、职工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计统股

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公路运输站场、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局属企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公路施工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负责企业经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

(三)财务股

负责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筹集全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队伍建设。

 (四)审计股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安全保卫股)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企业改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律咨询;负责全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及审查规范性文件;负责局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武装、内保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协调应急事项的处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兼副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1(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滦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内,在滦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滦平县交通运输局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工作。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名。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

 六、附则

本规定由滦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滦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编制  通知                                

  :县政府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各部门、县人大、

        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7

(共印80份)

 

来源:滦平县编办
责任编辑:滦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