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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定规...

发布时间: 2015-08-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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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12号)和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宽字[2010]57号),设立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县委机构序列。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职责。

(二)增加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职责。

(三)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编制使用核准工作。

(四)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责调整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负责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乡镇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乡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等事宜;审核并管理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额。

(五)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责认定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负责县、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编制使用核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七)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负责对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管理工作,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业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和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研究和拟订工作,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和效果,并提出对策意见,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检查验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后勤保障、业务培训、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公益性单位网上名称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协助主任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牵头落实机构编制督促检查工作。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定以及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县、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批、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审计考核工作;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负责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二)机构编制科

负责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县、乡(镇)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意见;负责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调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县、乡(镇)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县、乡(镇)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更名、增挂牌子、合并、撤销和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负责县、乡(镇)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的审批工作;审核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县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直属事业机构和部分群团机构使用的事业编制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县级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审核县、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批县、乡(镇)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调整、更名、增挂牌子、合并、撤销以及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负责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审核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责认定意见。

负责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与数据维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使用核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会同有关股室进行机构编制督促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由编办主任兼任)、副局长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县、乡(镇)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附则

本规定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宽城编办
责任编辑:宽城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