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02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做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统一启用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按照省、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提交2015年度报告期间,为事业单位统一换发新版证书。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网上登记操作系统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标注18位码段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持有效期为5年的法人证书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
2016年1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实行源头赋码,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码将被保存,保留追溯查询功能。
二、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安排
(一)公示范围
凡2015年12月26日前登记且证书有效期为5年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在承德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各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要按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审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为确保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序开展,我们采取分时段、分部门的方式安排各事业单位提交报告 书。(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需提交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图片密码登陆后在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上传电
子版(不得选择邮寄或面交),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2.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一式二份;(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三、相关要求
1.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5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认真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协助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各事业单位不提交或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将影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常使用,同时还将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给予相应的处罚,结果记入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事业单位凡涉及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改变的,应在网上申请年度报告前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提交年度报告。
3.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机构撤销合并的,各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办理地址:承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人:李吉喆
电话:3260368
QQ群号:284777183
附件: 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提交时间安排表
承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