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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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行政权力清单
编码
013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事项
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
行政主体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依据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河北省卫生乡镇与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冀爱卫【2015】1号

责任事项
评审责任:评审工作由设区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包括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等程序,并通过为期2周的公示。
追责情形
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监管不力的
备注

 

承德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