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043 |
||
权力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权力事项 |
测绘项目备案登记 |
||
行政主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实施依据 |
1: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依据文号:第 42 号;条款号:第十九条: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告知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测绘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并为测绘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测绘项目进行备案登记。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
2.未为测绘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