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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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行政权力清单
编码
035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事项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主体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依据文号:(建设部令第109号);条款号:第十六条;

责任事项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受理职责的; 2.执法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有失公平的; 3.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索贿受贿,收受他人礼物的; 4、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
备注

 

承德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