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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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编码
091
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事项
代为补种树木
行政主体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依据文号: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正,2019年12月28日修订;条款号: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依据文号: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2018年3月19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3.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依据文号: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2014年9月26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修正;条款号: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林业工作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封育区放牧或者散放牲畜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头;条款号:牲畜处以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致使植被受到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二)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封育区擅自砍柴、割草、采挖树木和其他植物以及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的,依照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封育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他封山育林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绿化条例》;依据文号: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条款号: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责任事项
1.审查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未履行义务;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及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经批准作出代履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3.代履行责任: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代履行时到场监督;代履行完毕,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4.追缴代履行费用责任:核算代履行费用,并向被履行单位追缴费用。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实施代履行强制执行的; 2.违反法定程序实施代履行强制执行的; 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代履行强制执行的; 4.违法改变需要进行代履行的对象、条件、方式或扩大代履行范围的; 5.违法实施代履行强制执行的,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等不良后果的; 6.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利用行政强制权贪污、受贿和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备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林业工作机构

 

承德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