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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委编办建立“三个机制”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4-25 信息来源:承德市机构编制网

兴隆县委编办建立“三个机制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兴隆县委编办紧紧围绕“优先满足教育需求、统筹盘活编制资源、强化用编全程监管”原则,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改革谋创新,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科学核编机制,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即师生比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教育学校1:3—4科学合理核定编制,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优先保障专任教师足额到位,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盘活编制资源。制定《兴隆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办法》,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根据各校工作需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信息系统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机构编制资源内部挖潜。一方面将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中精简收回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加强基础教育等重点公益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及时做好自然减员及新入职教师的入编工作。2023年,县教育体系自然减员170余人,安置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等360余人入编,计划2024年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70人,基本形成了“编制有增有减,教师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体系。

建立精细管理机制,强化用编全程监管。建立了编制统筹使用、教师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机构编制日常规范管理。加强县属学校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规范用编计划申报程序,每年教育部门教职工调整事宜与县委编办提前沟通,结合空编、自然减员等情况,从紧从严确定教师编制使用计划。准确把握教育系统人才流动规律,根据县属学校对各学科人才的需要,提前报批核准用编计划用于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从核编、用编、实名制人编对应等精细化管理入手确保编制真正用于补充专任教师,逐渐缓解学校结构性矛盾,促进编制使用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