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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要求全县各级干部深入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3-08-31 信息来源: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滦平县要求全县各级干部深入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认真执行“三定”规定,滦平县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引导全县各级机关干部主动对标“三定”规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强化组织引导,实现全面覆盖。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三定”规定学习贯彻执行的通知》下发到20个乡镇(街道)和52个县直部门(单位),对专题学习作出安排部署。参与本次专题学习的包括全县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全覆盖,利用1个月时间原原本本学习本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权责清单、职责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学习,确保事业单位履职到位。本次学习中,全县参学人员达7400余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86人。

二是强化集中学习,明晰主责主业。各部门(单位)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全员参与学,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以股室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研讨,逐字逐句解读、逐条逐项查摆,并将职责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股室,使部门(单位)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乡镇(街道)还重点组织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改革后下放的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确保按照职责事项清单全面履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

三是强化问题查摆,提升运行效能。要求各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查摆内部运行和外部协调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围绕职能职责配置、机构编制事项、清单落实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体制机制不够理顺的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推责诿过、越权揽权、失职失责等现象。通过对照查摆,共查找出4个方面28个问题,其中即知即改问题26个,对部门(单位)间职责分工有异议的2个问题,由县委编办牵头会同部门之间协商解决或按规定程序调整完善,促进部门内部和部门间优化协同高效。

四是强化督查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专题学习期间,县委编办组成3个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到39个部门(单位)实地了解学习进展和问题查摆整改情况。通过督导调研,召开座谈会39场次,收集增机构、增编制、调职责、调体制等方面工作建议56项。下一步,县委编办将对相关问题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建立专门台账,逐项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高标准研究制订新组建部门的“三定”规定,对相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结合职能运行监管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推动部门(单位)正确履职、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