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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委编办聚焦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闭环体系”

发布日期:2023-06-21 信息来源: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质效,平泉市委编办聚焦事前源头预防、事中监测落实,事后跟踪问效三位一体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机构编制政策的刚性约束,着力构建有效衔接的闭环监管体系,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提升。

一、构筑事前防线,念好机构编制“紧箍咒”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靠前督查、全程参与。一方面让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脑入心。采取召开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将《条例》纳入党校主题培训班次、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送《条例》释义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结合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和重点领域改革工作,以实地调研、监督检查、专题座谈等形式,丰富宣讲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机构编制纪律“红线”,强化全市机关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面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关口把牢把严。对照《条例》规定,做到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前必问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五个是否”,强化审议论证;在各部门党组(党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时,聚焦部门主责主业、业务流程、履职情况等因素,通过调研分析等方式,准确评估用人单位真实需求,一定程度上破解机构编制事项沟通“漫天要价”和科学配置“依靠经验”的难题。

二、抓好事中监测,筑牢机构编制“防火墙”

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一方面用好线上监督平台。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动态监测部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编制使用等情况,实时更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领导职数等信息台账,提升实名制数据库准确率,准确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变动情况;加强对实名制数据的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和使用效率,为方便领导决策、盘活各类编制资源、防范违规违纪问题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形成线下协作双循环。树牢机构编制“一盘棋”意识,畅通机构编制部门“内循环”,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采取定期自查与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档案文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督模式;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打通部门间“外循环”,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协作,将机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审计、选人用人核查等工作范围,进一步规范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措施并举,形成监督合力。

三、强化事后问效,设置机构编制“保险阀”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暗访观察,以及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倒逼各部门(单位)把更多精力放到职能转变和优化履职上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稳定、民生等重点领域,分清捋顺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确保无缝对接。当好职责争议“协调员”,消除一些部门(单位)在职责理解上的分歧和任务落实中的推诿扯皮现象。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各类机构编制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将问题的整改与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挂钩。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对存在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问题的部门下发《立项督查通知书》,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对列入市委巡察报告中的机构编制问题统一归入市委巡察工作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三是强化法规培训。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教材。定期开展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业务培训。并针对问题单位的人事干部开展口头和书面资料相结合的机构编制教育,树立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认识。四是开展“回头看”。对各类检查、巡察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上一轮检查、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检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挖掘素材,剖析案例,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类型,形成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业务培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