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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委编办“点链面”协同发力全面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发布日期:2023-04-28 信息来源: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承德县委编办聚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坚持“点链面”协同发力,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一、树牢法治意识,卡住机构编制风险点

牢固树立“预防重于惩处”理念,避免机构编制工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最新的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辑印成册,发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及时将上级编办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转发至乡镇和县直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学习明确为编委会“第一议题”,列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必学篇目,纳入县委党校培训主体班次,坚持“以案释法”,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借助今年3月全县干部调整契机,县委组织部长和县纪委书记就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等内容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意识。三是预防风险隐患。针对日常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出入编申报不及时、人员编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及注意事项》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和相关手续,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周期管理,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链

全力打造机构编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工作链条。一是严格事前评估准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影响性评估,综合考虑政策要求、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编制空缺等情况,严格审核全县机构编制调整、招录招聘、人员安置计划,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财政支出只减不增。2021年以来,全县共招聘行政编制人员120名,事业编制人员452名,减少不合理编制使用申请238 名。二是优化事中程序监管。对于需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报批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制发文件;对于一般干部调动、领导干部任免、单位内部调整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人员调整有序衔接;对于教育、卫生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较多的部门,单独建立“一网通办”信息平台账号,并安排专人开展业务培训。实行“1+3+N”数据管理模式,即以机构编制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三套台账”,实时更新部门数据信息(定期调整机构台账,包括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变化等情况;持续完善编制台账,包括编制核定、编制增减等情况;实时更新人员台账,包括人员出入编调整、领导职数核定、领导职务变动等情况),不断夯实监督检查基础。三是抓好事后跟踪问效。规范专项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制定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分批对乡镇和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重综合监管,借助机构编制年终统计、年度报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契机,对部门职责履行、编制调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高效运转。抓好重点监管,结合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对部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针对机构改革政策执行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工作,检查了23个乡镇和16个县直部门(单位),共发现8个方面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责成乡镇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凡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线索收集覆盖面

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质效的基础。一是优化内部运转。进一步加强股室间协调配合,推动机构编制审批、实名制管理、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度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注重外部协同。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选人用人等工作有效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眼提升监管成效,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提高了部门对监管工作的认识。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机制,落实《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细则》政策规定,建立“12310”机构编制举报平台登记台账,及时公告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