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民政局05001项行政许可事项中
子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中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现将市民政局行政许可目录05001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中的“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登记”子项予以取消。
特此公告
承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