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6-09-20 信息来源:承德编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
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6]19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衔接落实工作,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文件中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此次省政府取消下放73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取消26项,下放47项),市政府各部门承接51项(其中取消11项,市政府部门承接31项、县级部门承接4项、市县两级共同承接5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承接到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并从行政权力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二、按时公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并将衔接文件及目录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调整。对此次衔接取消接收行政权力,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 衔接省政府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共11项)
2. 衔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共40项)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