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承德市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发布日期:2017-01-16 信息来源:承德编办

承德市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关注。承德市编办按照市不动产登记局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吃透改革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摸底、提出拟办意见,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一、吃透改革精神。认真传达河北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精神,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改革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心领神会”。同时,明确时间节点,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统筹整合不动产登记资源“心中有数”,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副市长作为总召集人建立市不动产登记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承德市编办联合国土局就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的部门,就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整合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以及发证、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等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及早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

三、深入调查摸底。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首要环节,而摸清现有职责分工是重中之重。市编办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带头的不动产职责调查小组,深入国土、住建、农牧等部门,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全市登记机构管理概况、不动产登记承办机构数量、机构性质、经费形式、人员编制、机构职责、登记业务受理量、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全面摸清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家底”,为顺利完成整合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提出拟办意见。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部门多、整合工作量大,涉及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复杂,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市编委2016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承德市编办制定印发《承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就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及人员编制划转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条不紊推进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