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研究

关于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课题研究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信息来源:机构编制研究中心

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课题研究制度的

 

 

各县(市、区)委编办:

为加强机构编制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决定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课题研究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委编办。

二、工作方式

以年度为单位常态化开展课题研究、报送、评审等工作。每年年初市委编办下发《年度机构编制系统课题选题方向目录》,各县(市、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自选研究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以课题组为单位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报市委编办,经批准立项后组织撰写,撰写完成后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按规定时间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市委编办组织相关工作领域的部门、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评审,对评定出的一、二、三档优秀研究成果给予适当经费支持。评审结果印发正式文件公布,并在承德市机构编制网(http://cd.hebjgbz.gov.cn/)公开发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课题研究制度由市委编办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中心)负责。

四、工作要求

1.课题研究要与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起来,与学科理论结合起来,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刻分析形势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对策建议。

2.课题研究须严格遵循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

3.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4.各县(市、区)委编办每年度至少申报1项研究课题,多报不限。

 

 

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