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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被评为2022年承德市“诚信单位”

发布日期:2023-03-02 信息来源: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近日,市委编办被承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 2022年承德市“诚信单位”称号,市委编办工作人员朱娜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诚信个人”。一直以来,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措并举,为营造“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作用,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信用状况提升工作方案》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迅速研究落实举措,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中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等配套制度,为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工作调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列入年度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定期进行研究,及时把事业单位守信和失信行为通报各科(中心),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参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信息归集是市委编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环节,市委编办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要求凡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信用信息、分级分类评价、红名单数据,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各科(中心)及时报送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后定期报送市信用办并在信用平台网站公示,确保信息报送合规率达到100%,截至目前累计报送信用信息10万余条。

三是建立监管机制。积极抓好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近两年,共抽取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28个,按照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职责履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证书印章使用制度落实等方面问题的,限期依法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同时,按照市信用办提供的社会信用代码重错数据清单摸底排查,督导降低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码率;积极组织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高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将诚信教育贯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利用QQ、微信、电话等多渠道搭建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及时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活动及“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进社区”、“诚信进单位”等宣传学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宣传学习活动50余次,在“信用河北”网站、《承德日报》、“信用承德”网站等平台发表信息30余篇,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充分贡献了编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