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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8-06-25 信息来源:承德编办

按照省政府在全省1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有关精神,承德市编办在参照省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基础上,制发了《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承德高新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10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6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提高审批透明度39项,加强准入管理34项。上述101项行政许可事项,不乏与群众联系密切,办件量大的许可事项。如,小餐饮登记证核发,改革后将不再进行审批,改为对申报材料进行备案后,即可营业;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改革后将发证前的审查材料、现场核查调整至发证后,申请人只要承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即可发证营业。发放证件后两个月内,相关部门再对是否达到承诺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进一步缩短承德高新区内相关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营造更加公平、有序、开放的市场环境。